遭辞退_收了1000元“春节红包”,20年老员工被辞退!冤吗?,其中也会对大家所疑惑的内容做解释,如果能解决您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多特软件站哦,现在开始吧!
### 任职超20年的老员工因收取1000元微信红包被公司开除,法院会怎么判?
老杨自1994年5月23日起在江苏无锡某电器公司担任基础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管理。2017年3月17日,老杨利用微信收取了供应商——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林某的1000元转账。公司调查发现后,林某称该款项为春节礼金。2017年7月31日,公司以老杨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老杨不服公司的处罚决定,向无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认为公司认定上述转账系春节礼金缺乏事实依据,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326826.32元。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解除与老杨的劳动关系是不是合乎法律。法院指出,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经过与工会协商并进行了公示,老杨应当知晓相关规定。老杨签署了十五条及廉洁协议,明确不得收取供应商礼金,并对与供应商的经济往来和日常交往作出了严格规定。作为经常接触供应商的基础管理员,老杨应牢记这些规定并谨慎行事。
根据现有证据,老杨确实收取了供应商的1000元,且林某在调查中称该笔钱是礼金。老杨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笔款项是归还之前的垫付款或罚款,因此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综上,法院判决公司解除与老杨的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326826.32元。
老杨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老杨收受林某1000元钱款的性质应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认定。录音视频资料显示,林某并未陈述该款项是替妻子归还老杨的垫付款,而是认可其为“红包”或“慰问费”。结合公司调查时老杨的陈述及其书写的情况说明,法院有理由相信这1000元是林某支付给老杨的好处费。因此,法院对老杨否认收取好处费的辩解不予采信。
春节期间收送礼品礼金是否违规,主要根据收送双方的身份、目的以及礼品的价值。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别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春节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为别人谋取利益,则可能构成受贿罪。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论处。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别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同样,非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如果春节期间向国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且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则可能构成行贿罪。行贿罪的认定还涉及行贿的数额和情节。法律规定,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特定情节的,都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能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否则将因小失大。
综上所述,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考虑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确保判决公正合理。劳动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有关于老员工收了1000元春节红包遭辞退_收了1000元“春节红包”,20年老员工被辞退!冤吗?的消息小编给大家理好了,希望我们大家都能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去了解事件,后续有更多的消息,小编也会在第一时间更新,记得关注多特软件站哦!
文章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