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688565):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发布时间: 2025-07-30 19:19:10 | 作者: BALLBET官网|

  

力源科技(688565):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金额为人民3,149.40万元(含税);

  2、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37.00万元(含税);? 合同有效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提前终止时除外。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火电市场的领头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相关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的真实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署了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和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供货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149.40万元和1,537.00万元(均为含税价)。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项目名称: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

  设备名称:1套化学水处理系统(包含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2、项目名称: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研发技术;余热余压余气利用研发技术;电力行业高效率节约能源研发技术;节能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研发技术;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研发技术;政策法规课题研究;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研发技术;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气象观测服务;气象信息服务;地震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态废料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AI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管理系统集成;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测考察;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特定种类设备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室内环境检验测试;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务;检验测试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电气安装服务;人防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1、合同范围:为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工程供应的化学水处理系统,包括所有合同设备(含设备成套成品、安装附件(例如螺栓、法兰、线缆等)、满足第一次运行的附件(例如油料、气体、充液等))、技术资料、图纸(包括:卖方负责提供的详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

  2、合同价格(含税金额):人民币31,494,020元(大写:叁仟壹佰肆拾玖万肆仟零贰拾元整)。

  5、合同保证期:工程“移交证书”中注明的全部扫尾和缺陷修补完成后的日期,工程质保期为24个月。

  6、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提前终止时除外。

  (二)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1、合同范围:为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供应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包括所有合同设备(含设备成套成品、安装附件(例如螺、法兰、线缆等)、满足第一次运行的附件(例如油料、气体、充液等))、技术资料、图纸(包括:卖方负责提供的详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

  2、合同价格(含税金额):人民币15,37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叁拾柒万元整)

  5、合同保证期:自完工验收日(以竣工验收证书上注明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起,期限为二年。

  6、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提前终止时除外。

  (一)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和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的签署,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火电市场的领头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买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1、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3、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相关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的真实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返回列表
+ 微信号:wzh4738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