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职业打假人培训课内幕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我们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块儿来看看吧。
近年来,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慢慢的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社会各界对他们的评价可谓褒贬不一。一方面,打假行为确实能够对造假售假行为起到制约和遏制作用;另一方面,部分职业打假人有几率存在知法犯法的现象,产生道德风险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给商家特别是小微公司能够带来巨大损失。
随着商品经济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出现了以打假为职业并通过打假实现盈利的人群,即“职业打假人”。他们专挑假冒或包装不明的商品购买,再向工商局举报以获得商家赔付。一些知名事件如网红“东北雨姐”所售的红薯粉条被揭露实为木薯粉条、李佳琦直播间销售的“鸳鸯金楼”品牌和田玉被指为假货、紫燕百味鸡因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含量超标被曝光等,这些事件不仅引发了争议,也将职业打假人推向了公众视野的中心。
常娟(化名)在自家小区门口开了一家超市,2024年7月的一天晚上,一位操外地口音的顾客走进她的超市,选购了一些生活用品并声称食用后腹部疼痛,要求赔偿500元或陪同去医院检查。出于担心,常娟当即满足了他的要求,并立即检查店内商品进行整改。随后一周内,她又接连遭遇了三次类似的索赔要求。通过同行交流群,常娟发现很多同行也遭遇过类似情况,想到自己可能遇到了专对于小店铺的职业打假人。有同行还通过发现,部分打假人会采取夹带私货、调包物品、篡改商品生产日期等不良手段捏造事实。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2023年共监测到2.4万个职业索赔人发起的73万件索赔投诉,其中以食品为由的恶意投诉达22万件。北京市兰台(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红梅表示,职业打假人与普通消费者维权的不同在于动机和目的:普通消费者是为了购买生活必需品并在察觉缺陷后合理索赔,而职业打假人是以此为业,故意购买大量瑕疵商品以获取高额赔偿。
职业打假队伍悄然壮大,逐渐形成了收徒、卖课等环节的产业链。一些打假公众号宣称“线上打假仅需一部手机,在家中轻松逛遍各大电子商务平台赚取收入”,甚至承诺“月收入轻松过3000元”。记者看出,职业打假已经变得团队化、产业化、规模化,采取公司化运营模式,内部有着清晰的职责划分。
例如,公开卖课的职业打假人黄清(化名)在其公众号中介绍:“打假经验6年,学员5000+,帮助两万人维权成功。”他提供的收费标准是1960元,一对一教学并永久指导。另一位自称有5年打假经验的刘同(化名)则提供398元的“上车费”,带领新人操作完整的赔付流程。当记者问及合法性时,刘同坚定地表示:“不合法我们能做这么久吗?”
职业打假人一度被视为消费者权益的维权斗士,但随着一系列引发争议的事件出现,开始受到慢慢的变多的质疑,其行为的合法性变得愈发模糊。最高人民法院去年8月发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知假买假”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应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予以支持。此外,市场监管总局也出台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强调要“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
徐红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更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根本原则,既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商家的合法利益,尽量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对于恶意索赔、连续购买、反复索赔等明显超出正常范畴的行为,绝不姑息。如果职业打假人确实购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并以合理方式要求调换或退货,则在合理范畴内;但如果采取以假换真或自带假货的方式恶意栽赃,则涉嫌敲诈勒索,构成刑事犯罪。
徐红梅指出,职业打假人作为合法维护者的存在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但如果借打假名义行恶意高额索赔之实,则会给社会经济有序发展带来阻碍,影响市场营商环境。
综上所述,职业打假人的存在既有利也有弊,如何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其行为,使其既能发挥非消极作用,又不损害商家和社会的利益,成为有关部门必须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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